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东北考察时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东北振兴理论和政策的研究,在充分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特开展2026年度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以下简称“振兴院”)的课题征集工作。现发布课题征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全校教师积极申报,参与研究。
一、申报课题
2026年振兴院受理的项目属于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东北振兴研究专项”,课题包括:
1.“十五五”东北振兴形势与阶段性发展评估研究
2.人文经济学视域下东北文化产业赋能区域振兴的路径研究
3.推动东北地区未来产业加快成势见效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4.推进哈长沈大科技产业创新走廊建设的协同机制构建研究
5.以“政企面对面”机制破解辽宁营商环境法治堵点的政策研究
6.辽宁民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选择和政策支持研究
7.辽宁民营企业服务创新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研究
8.以中试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东北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体系构建研究
9.深化辽西地区与京津冀要素双向流动的合作路径研究
二、申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
本次振兴院课题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如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需提交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含)后出生);为加强科研赋能人才培养工作,课题组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为在校学生。
5.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二)限项规定
1.本次课题申报将按照《东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东大科字〔2022〕88号)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且作为团队成员参加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三个(与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累加计算)。
2.往年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课题。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请申请人登录系统,在“校级项目申报”模块中按要求提交材料。
2.本次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请在规定日期前在线上填报完成。
3.振兴院2026年研究课题执行周期为1年,项目实施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
4.申请人需对申请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进行评价,在申请书中详细阐述,明确课题的预期成果。
5.申请人须秉持科学诚信,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课题成果要求
课题结题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成果形式范围
1.在学术期刊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
2.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咨政建议;
3.在《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简报》上刊登的相关研究报告。
(二)具体结题标准
申请人根据所申报选题,结题须取得相应数量的上述成果。各类成果可任意组合,数量累加计算。
第1—3个选题:须取得3项成果。
第4—5个选题:须取得2项成果。
第6—9个选题:须取得1项成果。
所有课题成果必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须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邮编:110169
联系电话:024-83656509